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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1170090000775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11-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酒类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规定,按照省局《加强白酒生产加工工环节监管工作的通知》(永食药监食生〔2017〕157号)的要求,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酒类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督导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永城市酒类生产企业检查情况表

1

食品生产监管科

永城市鹿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侯岭乡

QS4114 1505 0284

2017.11.1

蒋靖华

何向楠

1添加剂入库、领用记录缺失2、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3没有设立留样间,未留样4、无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记录5、缺设备维护保养记录6、没有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无记录

检查结果:基本符合

 

2

食品生产监管科

河南皇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侯岭乡

QS4100 1501 1801

2017.11.2

蒋靖华

何向楠

1、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2留样记录不详

检查结果:基本符合

 

3

食品生产监管科

永城市豫东春酒业有限公司

黄口乡

SC 115 411481 00141

2017.11.3

蒋靖华

何向楠

1添加剂记录缺失2、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3、实验试剂部分超期,实验设备部分为检测4不能自检的项目未委托检验5没有留样6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与批次不一致

检查结果:基本符合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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