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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97026000077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9-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9月20日下午,省长陈润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听取了省局关于《河南省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情况说明。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河南省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六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的主要职责;三是组织机构和检查员基本条件;四是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的专业级别和晋升;五是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的管理;六是有关要求。陈润儿省长指出,建立食品药品专职检查员制度很有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过建立专职检查员制度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这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群众的期盼,我们一定要把这个事情做好。增强食品药品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专业性,最基础的工作是在监管的每个环节注重抓好标准,要抓好检查标准的统一、检查人员的专业和检查认定的权威。此外,建立专职检查员制度对提高体制内专职检查人员的专业素养是个推动,对规范检查行为是个约束,对内部管理是个强化。在试点的过程中要注意摸索,特别是规范好检测机构条件的认可、检查人员资格的认定、检测数据结果的认定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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