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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570260000772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5-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7年中、高招考试临近,期间正值炎热高温天气,是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季节,为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根据全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考试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把其作为近期的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认真研究制定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方案和措施,做到安排科学、部署周密、责任明确、具体到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要根据当地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切实预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与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中、高招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考生饮食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结合辖区考试规模、考点设置情况和舆情线索,对本辖区内考点学校食堂、考务人员和考生集中食宿点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检查或明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餐饮服务许可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现象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暂停经营,必要时要及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食堂和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做好中、高招考试期间食品安全问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范措施,杜绝加工制作四季豆、生鲜黄花菜、发芽发青土豆、霉变红薯、野生菌、来历不明的野菜和制售凉菜等行为。要加大考试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收集考生、家长以及其他部门反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及考生就餐的各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强化宣传,引导合理膳食。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承接考生用餐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其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指导学校开展考前饮食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增强考生及其家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科学安排考试期间考生膳食,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不在流动摊贩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或者网上订餐时,要选择证件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或订餐,食用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餐具是否洁净,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畜禽及水产品。 

四、制定预案,做好应急处置。要严格执行中、高招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提前做好舆情、人员、物资、设施等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要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投诉要迅速反应、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拒受。要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要按要求第一时间处置,并采取控制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要进一步畅通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系统,对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主动、及时地向教育行政等部门沟通反馈中、高招考试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确保中、高招工作顺利进行。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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