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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570120000772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5-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监督检查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肉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流通环节肉品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近日,市局在检查中发现,我市食品流通环节肉品存在安全隐患,为整顿规范肉品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消除系统性安全风险隐患,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流通环节肉品专项整治。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肉品专项整治,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秩序,严惩走私肉品和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销售行为,严禁不合格肉品流向餐桌,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冷库、和冷冻肉品销售企业。
    三、工作时间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7年5月15日开始至8月8日结束。
    四、整治内容
    1.集中开展问题肉品市场清查工作。重点检查所有肉品销售企业,在售、使用、贮存的肉品相关票证是否齐全,进口肉品是否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货物进口证明书、中文标签,国产肉品是否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是否存在销售、使用、贮存过期变质冷冻肉品违法行为。
    2.集中开展冷库执法检查工作。在去年冷库排查的基础上,逐一检查:一是对冷冻场所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所有冷冻场所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二是对承储对象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承储对象主体资格规范齐全;三是对承储冷冻肉品的索证索票等合格证明文件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承储冷冻肉品来源正规、质量合格;四是对冷冻肉品的出入库记录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冷冻肉品出、入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市局。
    3.依法查处隐匿、销售、使用、贮存问题肉品案件。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各类生产经营者和不履行法定管理责任的市场主办单位,要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对发现的涉嫌问题肉品,要立即依法扣留,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对涉嫌走私犯罪、食品安全犯罪的,要及时上报市局、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追根溯源,延伸打击。坚决杜绝有案不办、有案不移、违法不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辖区内有肉品批发市场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不认真检查、失职渎职、瞒报漏报而导致本辖区再次出现问题肉品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监督各类生产经营者和市场主办单位落实法定责任。将打击肉品走私、维护食品安全政策宣传到所有肉品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重点讲清并严格执行主动宣传、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报告制度,增强其诚信经营意识。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格信息报告。市局将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进行专项督查,对进展缓慢、工作不力、有案不查等问题将进行专项通报,对发现的案件将进行督办。各单位要指派专人按时上报材料。于6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8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大行动、重大案件情况、重大舆情等随时报送市局食品流通科。

 

 

 

                                                                             20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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