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703047010000077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4-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如何划分的
《细则》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标准和程序,指导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流程,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负责日常监管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选派观察员,参加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负责现场核查的全程监督,但不参与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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