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356/2023-0012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协建议112号
永民文〔2023〕41号
对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第112号提案的回复
张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尤其是对于居家养老的失能、高龄、独居老人来说,养老面临着诸多不便和困境。
社区居家养老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是指社区内各类为老服务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并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统筹为老服务资源、提供多样化服务、方便群众办事的为老服务综合体,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的发展,持续加大对养老设施的投入力度。年初,按照省重点民生实事“五个一”项目建设任务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统筹力量,截至目前,建成并运营一所中心敬老院、六个街道建成6个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43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63个,其中敬老院33所,民办养老机构30所,养老床位已经达到6182张,永城“智慧养老”平台中心已经建设完成,六月底将投入使用。
近年来,市民政局不断研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持续运营模式,推广“以大带小”,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提供“六助”(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洁、助急)和日间照料,延伸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主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或送餐)、健康、娱乐和上门照护等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努力实现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有机衔接。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参与、养老服务项目品质化提升,逐步构建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要。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2023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永城市民政局 5209709
联系人:朱 琳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5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1份),委员所在雪枫街道办(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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