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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401/2023-00005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3-04-1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推进交通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4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交通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发挥信用监管在行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和省市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的原则,以构建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主线,完善行业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实施信用监管,提高行业监管效能。

二、监管对象及适用范围

(一)监管对象

监管对象为交通运输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

(二)适用范围

市级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权责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市交通运输行业组织管理服务权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证明事项和其他行政权力。

、工作任务

建立与整合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根据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在日常监管、公共服务、资质审核、日常统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做到可查可核可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志,整合形成完整的交通运输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按照“谁产生,谁录入”的原则推送至相关业务网站向社会公开,为实施信用评价奠定基础。

全面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制度标准,建立健全交通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用管理制度与评价办法。开展信用评价,并及时通过相关业务网站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评价结果。鼓励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参与信用评价工作,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加强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评先评优等方面的应用。

依法依规实施分级分类监管。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行政,严格监管,秉公办事。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本业务领域分级分类监管的细则办法,积极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监管对象信用信息,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以信用评价结果、信用等级高低为依据,结合实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各单位可参考市信用平台信用主体公共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在工作中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信用主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采取以下措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提供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2)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减少检查频次

3)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措施。

2.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信用主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施正常监管。

3.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信用主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采取以下措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列为重点关注对象

2)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暂停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4.对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信用主体,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采取以下措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在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时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

2)开展专项整治时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对监管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

3)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暂停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简化程序、优先办理等便利措施

4)依法依规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5)依法依规限制取得相关资质,限制行业准入;

6)视情形限制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加强权益保护,推动异议答复和信用修复。在监管工作中,信用主体认为信用评价结果有误提出异议的,监管单位要认真核实答复,评价有误的信用信息不得作为信用评价依据。对失信的市场主体,要鼓励其主动申请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信用修复遵循依法依规、谁认定失信行为谁负责办理的原则。告知失信市场主体可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完成信用整改、接受专题培训等方式进行修复。认定部门要按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公示信用修复结果。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交通运输行业监管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手段,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限要求尽快推进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动态实施差异化监管。各单位应在全面归集信用信息基础上,根据具体信用状况动态调整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监管级别,科学制定监管工作计划,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切实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和水平。

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切实做好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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