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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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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401/2023-00001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
生效日期: 2023-12-22 废止日期:
文 号: 永交安委〔2023〕19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

永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六查一打集中整治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交通运输系统“六查一打”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方案

  根据省、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岁末年初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从严抓好安全生产规范管理,从细抓好隐患排查整治,从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冬春火灾安全风险隐患,推动实现行业路网安全畅通、营运车船运输安全、冬季施工作业安全规范,全力稳控安全形势,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尤其道路运输领域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六查一打”专项行动任务部署,结合行业存在风险隐患较多、事故易发多发、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部位、场所,聚焦消防安全、道路运输、公路运营、水上交通、城市客运、公路水运施工等6个方面和执法打击,巩固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面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一)消防安全方面。针对办公场所、城市公交、客货场站、营运车船、施工驻地等部位,重点整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施配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消防演练不到位;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动态监控不规范,消防设备设施不齐全、养护检查不到位;维修企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作业审批不规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开展培训教育,违规动火作业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安监股、运输股、建管股,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二)道路运输安全方面。集中整治危险货物(燃气、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不到位,驾驶员在雨雪冰冻不良天气和复杂路况条件下的安全驾驶技能不足,车辆安全检查不落实、技术不达标、动态监控不严不实以及防护装置(防滑链、刮雪铲、停车楔等)配备缺失,春运等重点时段客流预判和出行服务保障不科学,重大活动、重要会议、节假日期间营运车辆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运输股,责任单位: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三)公路运营安全方面。重点整治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方案制定、落实不到位,对于预判的大流量易拥堵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未预置抢险力量和物资;每一轮恶劣天气过程未开展会商研判、未部署安排落实,对于道路拥堵、事故险情、道路结冰等突发事件处置不科学、不及时,应急物资没有到点到位;未开展穿村镇、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塘、长大桥涵、已接养“公跨铁”桥梁等易结冰、易发生事故路段隐患排查整治,养护巡查制度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涉路施工安全管理不规范,未科学编制并落实施工计划、交通组织方案,养护、施工人员作业不标准、安全意识不高等问题。(牵头单位:局安监股、建管股,责任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处)

  (四)水上交通安全方面。聚焦“三船一桥”等重点部位,排查整治航务海事部门未安排部署岁末年初、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水上运输企业未定期对所有船舶航行、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航运企业各类作业安全标准和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未有效实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足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安监股、运输股,责任单位:沱浍河航运服务中心、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五)城市客运安全方面。重点整治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缺位,未科学编制应对恶劣天气、大客流、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不足,应急演练实操性不强;城市交通车辆、车站与区间、车辆基地,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等重点部位设施配备、巡查防护等措施未有效落实;反恐怖防范、打击枪爆违法行为等工作未有效开展;城市交通运营保护区联防联控机制建立及运行不到位等问题。(牵头单位:局运输股,责任单位: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六)公路水运施工安全方面。针对桥梁、涵洞、高边坡、深基坑、高墩大跨等重点部位和架桥机、龙门吊、升降机等特种设备管理不到位,违规用电用火,消防、防滑、防冻、防坍塌、防中毒窒息等安全措施未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不充足,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冬季恶劣天气强行室外施工,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对工程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人员无证上岗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局建管股,责任单位:建管股、质监站)

  (七)加强执法打击力度。在元旦、春运、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聚焦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站口等重点区域,非法营运、班线客车不按线路行驶、旅游包车异地经营以及出租车不打表、议价、宰客等各类非法违规营运行为加强执法。严厉查处危货车辆未按规定制定电子运单,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各类违规行为,普货车辆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以及货运源头追溯惩治。加强货车超限超载、大件运输虚假申报、不按许可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执法。针对春节前后农村集市贸易活跃的特点,城乡结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等重点区域检查,“马路市场”、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行为的劝导提醒和监管整治。(牵头单位:局法制股、运输股,责任单位: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交通行政执法大队)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12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全生产实际,完善落实举措,明确具体任务和责任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各单位督促辖区企业或管理单位对照排查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动员监管、执法力量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综合运用警示通报、督办约谈、执法查处、联合惩戒等整治措施,督促隐患问题整改。依托市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和日常监管数据,梳理一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货车“百吨王”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并视情通过媒体曝光。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3月21日至3月底)。各单位将整治情况进行汇总整理,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形成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和服务保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市局成立由鲁大鹏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推进安全集中整治,协调解决整治过程难点、痛点问题。集中整治期间,凡发生由于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整治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市局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单位具体负责各自领域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要实行“专家+专业+专班”工作机制,即“组织专家参与检查,抽调专业力量严格执法,成立专班跟进落实”,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跟踪辖区整治推进情况,指导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整改实效,形成监督闭环。

  (三)强化跟踪问效。省厅已将集中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评价重点内容,每月调度通报集中整治推进情况,对于任务执行不力、推进缓慢单位,省市将通过采取通报批评、督办约谈等方式,严格追究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监管执法力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止“纸面整改”。要对照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公路运营、水上客运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宣贯解读,严格监管执法,重拳“打非治违”。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切实把集中整治任务传达到辖区内每一家企业、单位和管理人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岁末年初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针对冬季出行特点,充分发挥行业媒介,在汽车客运场站、电子情报板等部位滚动宣传安全常识,积极开展旅客安全出行告知宣传,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

  每周四上午10时前报送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附件2-3),每月20日前报送月度工作小结,3月底前报送本辖区本领域集中整治总结。

  联系人:冯阳   电  话:0370-5135890

  邮  箱:jtjanquan@163.com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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