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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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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401/2023-00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机构简介

永城市交通运输局职能介绍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邮政、场站物流等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三)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高速公路等城乡交通运输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

  (七)承担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物流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八)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一)负责全市邮政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

  1.永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衔接平衡。

  2.永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上报或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铁路、民航、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项目须征得永城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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