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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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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022/2023-00020 发布机构: 永城市公安局
生效日期: 2024-01-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永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永城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纵深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主动公开:2023年公安机关政务微博公开信息数量900余条(其中交警发稿400余条);政务微信公开2600条(永城反诈80余条、永城交警450余条);永城政府网站信息公开70余条;今日头条发布信息600余条;融媒体发稿制作230余期;公安机关抖音发稿制作210余期。

(二)依申请公开:今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风险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和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核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发布形式。不断整合资源,构建信息公开融媒体矩阵。借助新媒体的及时互动传播优势,答疑解惑、问计于民,使政务新媒体成为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的桥梁和纽带。

(五)监督保障: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任务。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41.33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我局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公开形式、内容单一等现象仍然存在;在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工作不主动。以上问题将在以后工作中持续改进,具体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附件:

  PDF版:永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ord版:永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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