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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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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2-1190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2-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永城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法定义务、重要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推动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努力促进公安机关效能建设。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制度设置。市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做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平台。市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不断健全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定、保密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等约束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二、强化执行,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按照市政府人员编制规定和市直部门财政预算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规范部门内部公开,指导我局户政、出入境管理、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完善和实行户籍、出入境、治安、车管、消防等行政项目和非行政项目的“公开”。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开展“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 “法制进校园”、“6·26国际禁毒日宣传”、“12·4法制宣传日”、“交通安全主题宣传”等活动;我们注重新媒体的宣传,在市局建立“平安永城”微博群,“永城公安”微信群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微”警务,各派出所和相关警种搭建微信群1300余个,开展微服务,把微信平台变成了警务公开的新阵地。我们开办了《永城公安手机报》70期,同时大力宣传《河南公安改革十项惠民举措》、《永城公安二十二项便民举措》和《便民服务八项公开承诺》。让每一项警务都在阳光下运行。

       三、丰富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两微”,关注民意民生,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和网络舆情信息,适当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以来,依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报刊、广播、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及时、主动公开需要对外公开的事项。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强力推进“放管服”工作,交通、出入境和户籍管理等窗口相继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严格监管,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各警种、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审核制度、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确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公众的监督, 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9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71
行政强制 11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76.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永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迈出了坚实一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不够。二是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定期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完善制度,加强长效管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简化审批流程,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权威、有效公开,切实做到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三是配强队伍,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专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制度,确定宣传干事与信息干事,直接负责信息的撰写与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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