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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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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17-119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永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永城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开通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全年主动公开3300余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210余条,政务微博公开2075余条,政务微信公开500余条,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开525余条,其它形式公开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省公安厅共受理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6件。其中,信件邮寄受理276件,通过网上依申请公开系统受理6件,传真申请2件,当面申请1件,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85件,可以公开60件,部分公开15件,不予公开30件,政府信息不存在15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26件,作出更改补充告知25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0件,受理申请已全部按期办理完毕。

  三、永城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开通情况

  2016年11月1日,我局开通永城公安“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一期共推出了302项便民服务项目,分别涉及交管类业务183项、户政类业务38项、治安类业务15项、消防类业务28项、出入境类业务17项、科技类业务9项、行政审批类业务12项。累计提供网上预约、便民服务事项9784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人,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费用,今年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工作打算

  2016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随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逐年增多,主动公开信息还存在发布时限不够及时,途径不够广泛,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亟待提高,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将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局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意识。目前,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虽然比以前有所增强,但与《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还存在很大差距,要加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落实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制度保证。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针对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等问题,市公安局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建议市政府加强组织学习和培训,确保公开信息定性的准确性,同时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共性或难点问题提出一些指导性意见,尤其是针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格式,建议市政府规范答复种类和告知书格式,确保适用准确,减少争议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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