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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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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022/2023-0002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永城市市级“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市级“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的整体统筹,提高视频监控工作整体水平,发挥视频监控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推进平安永城建设的支撑作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9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河南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十三五”规划方案》、《商丘市市级“雪亮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市本级组织实施“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建设平安永城、智慧永城为目标,围绕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结合智慧城市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建设要求,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网络化、数字化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规建设、规范应用、分级保障、安全可控的基本原则,形成“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工作目标。以视频图像智能化应用为核心,坚持建设和应用齐头并进,坚持扩大覆盖面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坚持技术防范与常态管理统筹兼顾,大力加强视频图像数据采集、汇聚、融合和治理,充分发挥视频图像支撑应用效能,全面提升安全防护水平,积极构建视频图像智能应用新生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实现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三、实施步骤

市级“雪亮工程”建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一)准备阶段(2022年10月底前)。

1.制定市级“雪亮工程”需求和建设方案。

2.召开市级“雪亮工程”建设部署动员会,启动“雪亮工程”

建设工作。

(二)招标阶段(2022年11月底前)。

1.论证、评审招标参数,编写招标文件。

2.组织项目招标,完成招标工作。

(三)实施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1.完成“雪亮工程”平台建设。

2.完成核心点位安装和试用工作。

(四)验收阶段(2023年2月底前)。

1.完成所有前端点位安装调试和试用工作。

2.组织项目验收。

四、任务分工

(一)市纪委监委。参与方案论证、招标、合同签订、建设、验收等各环节,对项目实施全程进行监督。

(二)市委政法委。把此项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评。加强督促检查,对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或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导致活动开展不力的,启动责任查究机制。

(三)市公安局。统筹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负责制定需求方案、功能要求、点位布局,提供标准规范,会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编制深化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市城市建设集团开展“雪亮工程”建设,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接商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雪亮工程”有关考核调度和一类视频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市级“雪亮工程”建设,承担市“雪亮工程”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四)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雪亮工程”技术方案审核把关,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支撑保障,指导市城市建设集团开展项目运作,统筹二、三类视频资源汇聚和共享工作。

(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雪亮工程”各施工点位规划审批工作,统一或分批出具规划意见。

(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办理道路挖掘、占用等相关审批手续。

(七)市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预决算进行评审。

(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市城市建设集团。负责项目招投标和施工建设、监理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程峰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建设集团、市公安局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雪亮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

(二)推动工作落实。“雪亮工程”建设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由指挥长召集,也可经指挥长授权由常务副指挥长召集,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问题,决策重大事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指挥部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监管措施,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对“雪亮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建设任务未按期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及时将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等相关信息报送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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