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022/2023-0000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答复
阚荣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317省道与太麻路县道交叉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我局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公路、应急等部门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定期对全市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多发、易发及隐患点段进行排查,提出整改意见,上报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去年6月份,我局交警大队将317省道与太麻路县道交叉口作为拥堵和事故多发路口,提出了在该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并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的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我局交警大队牵头,在上述路口建设安装了交通信号灯,完善了路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信号灯已于2023年6月20日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采纳市人大代表有关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查酒驾、超速、超载等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永城经济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永城市公安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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