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5882065/2024-000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2-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永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永城市城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报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永城建农字〔2024〕 2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结合北京国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河南德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城市沱滨街道洪岗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396㎡(约合48.594亩),总建筑面积为36230㎡,主要建设内容为预处理车间、发酵车间、加工车间、物流仓储用房、配套设施用房、门卫房、设备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0506万元。所需资金拟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剩余部分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解决。
五、项目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六、请在以上工程建设中要坚持集约高效原则,确保各项节能降低措施落实到位。
七、项目法人需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需在省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在设计、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审批项目的依据文件是永城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批复》、永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用地的情况说明》、永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出具的《关于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拟选址意见》、永城市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关于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节能审查情况的说明》(永发改能评〔2024〕13)号等。
九、请永城市城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批复文件,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请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部门,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并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及各项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
十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2年。项目应在本批复文件之日起2年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24年2月2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建设名称:永城市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 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16号)。 2024年2月2日 |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