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2103127002000068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防返贫动态监测“三类户”监测程序
防返贫动态监测“三类户”监测程序
“三类户”监测程序:一是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二是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三是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四是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五是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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