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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1170190000698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11-1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项目资金

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教﹝2018﹞121号,现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助学金补助资金预算指标559.4万,其中中央资金390.3万元,省级资金169.1万元。待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19年预算,待2019年预算确定后,重新核定中央和省级应承担的普通高中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按多退少补原则相应调整预算。为促进教育公平,对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2016年起,中央和省级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经费的资助面从20%提高到25%,其他县(市、区)相应降低。应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资助绩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切实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没并且资助标准上给予倾斜,努力实现精准资助。各有关普通高中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在校内公开受助政策和名单,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管理发放各项要求,不得平均分配,不得轮流享受,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统一通过高中资助卡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应按照《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5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加快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适时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违规安排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永城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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