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1170190000698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资金 |
2019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
永城市教育体育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通知》(豫财教﹝2019﹞35号),现下达2019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4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保教费5.7万元,义务教育营养餐41.3万元。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 请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调,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认定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拨付经费;教育部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将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安全。
- 要按照《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5号)有关要求,确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监察和监督,同时要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制定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报省教育厅、财政厅,省教育厅、财政厅将视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永城市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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