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1170190000698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资金 |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报告(2019年永城市第二次三星级脱贫光荣户奖励)
永城市2019年星级脱贫户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城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永财[2018]7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9年星级脱贫户奖励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星级脱贫户奖励资金566万元。主要目标是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加快发展主动脱贫的积极性。经贫困户主动提出当年脱贫申请,稳定达到脱贫条件并通过认定,实现2019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二、项目单位自评情况。
永城市扶贫办公室实施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脱贫户所在村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永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综合分析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共性指标依据专项资金的设立、申请、决策、管理、过程的共性特点制定符合专项资金的评价指标;个性指标根据该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实施的过程及结果效应,制定符合该专项资金相应的个性指标,完善该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方法:检查和评价,采取审阅项目文件、验收资料、查阅账簿凭证、财务资料、实地查看等多种方法,结合该项目自评自查,认真仔细地对项目管理、使用、效益进行客观、真实的检查和评价。
四、综合评价结论和主要绩效
(一)绩效评价结果。根据项目决策、管理、绩效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相对照,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96分,项目绩效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受益户数2652户全部完成。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3、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566万元,预算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4、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永城市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局积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专项扶贫资金566万元全部用于永城市星级脱贫户奖励。
5、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在脱贫户所在行政村征求了群众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县、乡、村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五、意见建议。
1、加大星级脱贫户奖励资金的后续管理工作。奖励资金切实用于扶持贫困户提升扩大生产再就业,防止铺张浪费返贫现象发生。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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