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0370290000694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3-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资金 |
永城市2018年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永城市2018年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城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永财[2018]7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18年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2018年10户以上未脱贫贫困户行政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涉及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居民23101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126户,贫困人口254人。工程于2018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完成工程任务,2018年12月已完成竣工验收。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项目单位组织实施了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村民,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工作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分析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立项、审批、实施、验收及后期管护等,完善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制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永城市财政局文件《永城市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永财[2018]78号)文件要求,我局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局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受益群体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项目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建设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支出是否合规,资金拨付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100分。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解决了永城市2018年10户以上未脱贫贫困户行政村饮水安全。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农村养殖业、加工业逐步兴起,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也给农村环境和水资源带来了较大影响,部分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地表水污染严重,饮水安全已威胁到农民的身心健康。
(二)提高了贫困人口生活质量。清洁、安全的饮用水不但保障了农民远离疾病,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改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告别了肩挑手提或摇把井的用水历史,和城市人一样用上了洗衣机、热水器,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缩小了城乡差距。
(三) 新打机井5眼,新建井房5座,铺设Φ50PE管道124857米,铺设Φ75PE管道32050米,铺设Φ110PE管道19503米,铺设Φ160PE管道8085米,铺设Φ200PE管道8212米,新建清水池1座。
五、综合评价情况
项目完成后,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254人,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100%,受益贫困人口数量≥254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为项目区贫困人口解决饮水问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工程实施过程中乡镇协调工作不够,解决管道路线问题措施力度不够,困扰了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要提高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意识,加强协调和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行政力度,督促乡镇政府加大力度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为工程建设扫清障碍,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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