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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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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9030370260000694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9-03-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项目资金

永城市水利局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永城市水利局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绩效自评总结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2018年10户以上未脱贫贫困户行政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涉及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居民23101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贫困户126户,贫困人口254人。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2018年10户以上未脱贫贫困户行政村饮水安全项目,项目涉及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解决农村居民23101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新打机井5眼,新建井房5座,铺设Φ50PE管道124857米,铺设Φ75PE管道32050米,铺设Φ110PE管道19503米,铺设Φ160PE管道8085米,铺设Φ200PE管道8212米,新建清水池1座。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市水利局会同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村民,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1000万元,预算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永城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积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永城市2018年10户以上未脱贫贫困户行政村饮水安全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在永城市征求了高庄镇、苗桥镇2个乡镇项目区群众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村内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新打机井5眼,新建井房5座,铺设Φ50PE管道124857米,铺设Φ75PE管道32050米,铺设Φ110PE管道19503米,铺设Φ160PE管道8085米,铺设Φ200PE管道8212米,新建清水池1座。

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已建工程可靠率达到100%,施工方按照时间节点施工,项目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建设造价低于当地评价标准的比例达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高庄镇、苗桥镇等2个乡镇11个行政村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人数≥254人,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100%,受益贫困人口数量≥254人。工程使用年限≥15年,为项目区贫困人口解决饮水问题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时刻把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为第一责任,在项目实施中严把工程质量关,让项目区贫困人口吃上“安全水、放心水”,把工作做实、做好,切实解决好贫困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为扶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自评结果拟用于与今后项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我单位将自评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2019年3月26日

 水利局绩效目标自评表(2018安全饮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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