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114810015/zfbgs/2019030370060000692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3-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资金 |
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总结报告(星级脱贫户奖励)
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自评
总结报告
(星级脱贫户奖励)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总额为610.54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永城市星级脱贫户奖励。其中:一星级脱贫户奖励2000元,二星级2600元,三星级3000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10.54万元主要目标是为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加快发展主动脱贫的积极性。经贫困户主动提出当年脱贫申请,稳定达到脱贫条件并通过认定,实现2018年脱贫退出的贫困户,按照标准给予奖励。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实施的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范围为脱贫户所在村委会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对象主要是永城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时间按照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工作方式包括自评、到项目资金使用对象走访座谈和接受社会评议等方式。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预算总额为610.54万元,预算完成后,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按照有关要求,永城市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财政局积极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专项扶贫资金610.54万元全部用于永城市星级脱贫户奖励。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和公告公示制度,在脱贫户所在行政村征求了群众意见,对资金和项目均按照资金的规模、来源、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审批程序、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在县、乡、村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受益户数2333户全部完成。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和完成后,一直受到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群众满意度达到了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自评结果拟用于与今后项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我单位将自评结果编入本部门决算并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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