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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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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810015/zfbgs/2017030470170000685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4-1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项目资金

关于批复2017年永城市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公示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乡镇、市直有关部门:

为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巩固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实效。经研究,在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中择优选取,现将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计划(共计24个项目,详见附件)予以批复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做好项目的公示、公告。有关村要在醒目位置和项目所在地对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要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抓好项目实施。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修改项目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对确实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的,必须按程序申报审批。

三、要做好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验收和审计。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12317   省扶贫办0371--65919535     财政局5116570 

        扶贫办 5106697

           附件:永城市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实施计划汇总表.xlsx

                  永城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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