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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1935/2023-11043 发布机构: 永城市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3-11-3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永政〔2023〕16号 所属主题: 永政

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和《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2023〕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永城加快建成区域性中等城市、商丘副中心城市提供高水平的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气象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强市建设取得实质进展,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突破,智慧气象建设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到2035年,智慧气象全面建成,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达到全省、商丘市先进水平,建成气象强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机制体系建设,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等责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五停”应急联动机制。健全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一步畅通属地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评体系,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将智能气象设施融入城市新基建,实施城市气象综合保障工程,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定期修编暴雨强度公式,开展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和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指挥体系和队伍建设,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网格化管理内容。(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互联网信息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不再列出)

  2.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将气象法律法规、气象防灾减灾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和市委党校各类主体班学习内容。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融入全市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建成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将永城国家基本气象站打造成全省一流科普宣传和防灾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加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增强社会公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经费保障,依法依规推进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申报、评审、确定和更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要严格履行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气象灾害防御举措,提高气象高敏感性行业的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商丘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人防工程维护中心、市供电公司、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郑徐高铁永城北站、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发展智慧气象。

  3.建立立体协同的气象监测体系。在监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采煤沉陷区及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科学加密布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逐步实现气象观测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完成永城X波段多普勒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垂直气象观测能力。配置便携式观测设备和移动监测气象保障车,升级气象应急保障装备。布设1部闪电定位仪和3—5部大气电场仪,提升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精密监测水平。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健全相关行业气象观测统筹发展机制,将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市气象局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商丘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永城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构建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体系。发展人工智能与数值模式相结合的预报预测业务,建设智慧气象综合监测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实现空间分辨率达公里级、重点区域达百米级,时间分辨率达逐小时、重点区域达分钟级。开展气象综合实况监测、短时临近、短中期、延伸期等智能网格预报,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市气象局负责)

  5.建设智慧气象服务体系。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将精密监测产品、精准预报服务信息按需、及时送达决策对象和社会公众。建设“天境—永城”智能化气象监测设备和网络运行监控系统,优化配备核心网络设备,提升网络信息安全防控能力。健全跨部门气象相关数据获取、汇交、使用监管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气象数据服务与安全管理。(市气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深入开展“百站提质”行动,加快完善永城国家基本气象站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站台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进永城市基层气象台站防灾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三中心一基地)建设,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及本地特色气象服务功能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7.提升智慧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推广应用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推广演集街道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示范点经验,打造高标准农业气象保障“永城模式”。加强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和认证,打造特色农业气象服务品牌,发掘认证一批“气候好产品”,提升特色农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推进富硒小麦等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建设。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个性化、智慧化直通式服务。(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公共气象服务保障行动。围绕永城区域性中等城市、商丘副中心城市建设,加强永城交通枢纽气象保障服务。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布局交通气象监测站网,提供分灾种、分路段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开展并规范新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多要素气象站、大气电场仪、闪电定位仪等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加强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供电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面向生态良好,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

  9.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市生态环境气象中心能力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监测,实施气候变化对水资源、自然生态系统、农业、城市等影响评估。探索建立绿色生产总值气象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工作。加强高分卫星资料在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应用。依法开展重大规划、产业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及风能、太阳能等工程建设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打造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小镇等气候生态品牌。(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职责。充分发挥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职能,落实人员编制和财政经费保障。推进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提升工程(永城)建设,提升人工影响天气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覆盖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加快建成芒山镇、酂城镇标准化炮站,加快弹药存储标准化库房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科技创新,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1.强化重点领域技术攻关与研发。将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测、生态气象、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纳入科技研发计划,逐步提高气象领域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强化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技术研究,提高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分时段、分强度的灾害性天气影响预报和气象灾害风险预警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加强气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和人才计划对气象领域的支持力度。培养一批在全市有影响力的青年英才和气象创新团队,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市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畴,对在永城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气象局、市科协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资金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示范。

  (二)加强协同联动。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建立市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推进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互动融合。建立完善跨区域气象灾害高影响天气联合会商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项目支撑。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早建成早受益。

  (四)加强保障投入。市政府要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按照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要求,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严格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推动气象领域执法事项逐步纳入全市综合执法范围。推进气象标准的应用,加强优质标准供给,推进气象标准化试点示范。

  2023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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