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 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县(市、区)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永城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MB1544130/2024-00090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11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河南省永城市芒砀山矿泉水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告文号:商矿网挂〔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拟以挂牌方式出让河南省永城市芒砀山矿泉水详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东路7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省永城市芒砀山矿泉水详查

勘查矿种矿泉水    

地理位置:永城市芒山镇芒砀山地质公园西南侧

面积:2.5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XY
1116.285030034.1034710
2116.294076834.1024492
3116.294084434.1011200
4116.295960134.1010882
5116.295582634.0958474
6116.301255234.0953797
7116.300861234.0930112
8116.290191434.0941568
900

勘查工作程度:调查评价

勘查投入要求:不低于每年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2年    

起始价:140万元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应当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异常名录。 (三)在 6 个月内未被矿业权审批登记机关吊销过勘查许可证。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1年06月25日2021年07月09日     

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商丘市睢阳区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申请报名时现场获取挂牌文件。挂牌文件包括以下资料:1、挂牌出让公告;2、挂牌出让须知;3、挂牌出让竞买申请表(样本);4、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样本);5、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6、探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05月26日2021年06月24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现场申请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邮寄、口头、联合竞买等方式申请。报名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联系方式:程似锦 132****1098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项下自行查询结果打印件。上述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现场查阅原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设有挂牌起始价,按照报价不低于挂牌起始价且为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且高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先提交报价单且报价高于起始价者为竞得人;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报价不高于起始价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与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人应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一次性全额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的探矿权为风险性勘查,矿产资源勘查具有较大投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找矿结果的不确定性及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风险,慎重决策,投资及安全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申请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地质资料无异议接受,对参与挂牌活动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三)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 (四)本次出让的矿业权仅为该区块的探矿权,不包括土地、林地等其它使用权以及取水等相关许可,竞买人需考虑竞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涉及的土地使用手续和取水许可,否则可能影响探矿权登记。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公告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24日。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方式:闫向军 0370-3285190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的,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出让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对参与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人,视为已进行现场踏勘,对出让文件内容和出让探矿权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二)出让方委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让探矿权,竞买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等费用。(三)本次出让价款不包括前期调查投入费用,前期调查投入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本公告在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05月2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

robo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