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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5882102/2023-0009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8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水利

永城市水利局关于水土流失防治及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水土流失防治

依据《永城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建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预防区得到全面保护,重点治理区逐步进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明显下降,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监督管理

全面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

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严格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限制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项目的审批;做好事先宣传、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建设过程不得扩大对植被的破坏,对取土场、开挖面、采空地、弃渣场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及时跟进林草绿化,恢复植被,预防水土流失。

组织执法人员加大水土保持日常巡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执法盲点和死角,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2023年,我市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100%,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1个。

2.监督执法工作。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方案审批和补偿费征收,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2023年,对在建的20个生产建设项目共计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60次,下发检查通知45份;加强生产建设期间施工扰动监管,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32份;将生产建设项目所有资料均录入至河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基础平台。

   3.卫星遥感信息监管工作。2023年,按照水利厅及商丘市局的要求,开展2023年度水土保持卫星遥感监管工作4次,其中部级1次,省级3次。配合商丘市级组织实施,按照解疑的卫星遥感影像图斑开展 176个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现场复核、认定和查处工作。对遥感监管产生的数据、已批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数据和日常监管等数据,录入部V4.0系统和河南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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