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 永财购〔2023〕5号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规范采购人行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永城市财政局近期将开展对2023年采购人需求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1-6月已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申报计划备案的采购项目。
二、检查方式
采购人以自查为主,并将自查表于2023年6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永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邮箱(邮箱地址:hnsycscgb666@163.com)或者纸质版报送永城市财政局采购办。市财政局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
三、检查内容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重点检查采购人制定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合法、合规、合理。
2、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前,是否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
3、采购人是否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否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严禁敷衍应付,流于形式。对不认真对待此次检查的单位,市财政局将在永城市政府采购网上通报批评。
2、各单位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积极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2023年1至6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自查表
永城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2023年1至6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情况自查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采购 方式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几日内签订合同 |
是否制定采购需求 |
是否开展需求调查 |
是否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
采购需求是否符合法律 |
是否制定内控制度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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