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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首批资金使用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07 15:14:53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编>的通知》(豫商建〔2022〕31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的通知》(豫商建〔2023〕18号)精神,及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发挥我市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项目整体提升,按照项目首批资金600万元制定本使用建设方案:

一、项目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项目可操作性原则,可分为1个标段招投标建设。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补齐县域商业基础短600万元。

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445万元。(县150万元,乡295万元)

1、项目建设目标。完善一个永城市电商物流园分拣中心自动分拣,首批建设10个乡镇商贸快递物流服务站,充分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提高乡镇辐射村级能力,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辐射能力,实现县乡村物流配送功能。

2、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从中选取)。(1)仓储。主要包括冷库设备、货架、出库仪、电子称、标准托盘、监控设施设备、安检机、其他仓储设施及耗材等。(2)分拣。主要包括自动分拣线、周转筐、周转袋、周转笼、周转包、周转箱、传送带、分拣机、其他分拣设施等。(3)包装。主要包括捆扎机、打包机、贴标设备、干燥设备、杀菌设备、其他包装设备等。(4)装卸。主要包括叉车、搬运设备、堆高设备、重量测量设施、其他装卸设备等。(5)运输配送。主要包括常温货车、冷藏货车、其他微型运输车辆等。按照当年需求及资金量完善所需设施设备。(6)其他辅助性施工或设施设备。

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100万元。(县65万元,乡35万元)

1、项目建设目标。完善永城市电商物流园冷链仓储和自动化净菜设备,农产品商品初加工分拣中心,围绕农产品上行,村货进城建设分拣、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购置部分分拣加工设备、农产品冷藏分拣及商品化包装,冷藏车辆、信息化自动处理系统以及线上平台处理程序,服务于村货进城商品的分拣、加工、包装处理。

2、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从下列中选取)。(1)分拣。主要包括农村产品分拣包装生产线、清洗、色选、分级、包装及其他分拣设施等。(2)预冷。主要包括通风设备、预冷制冷设备、气调设备、输送存贮设备、称量设备、其他预冷设备等。(3)初加工。主要包括烘干机、称重搅拌机、储料输送机、剁椒机、震动给料机、装袋机、清理机、其他农村产品初加工设备等。(4)运输配送。主要包括常温货车、冷藏货车、其他微型运输车辆.(5)其他辅助性施工或设施设备。

补齐县域商业基础短55万元。

1、项目建设目标。对全市29个涉农乡镇,选取10家乡级商贸服务中心或大中型超市进行提升改造,实现商贸中心服务功能,提供生鲜食品、日用百货、日化家电等具备商品零售功能,具备小家电、服装、鞋帽、休闲、娱乐、亲子、健身,线上线下服务,满足乡镇居民日常消费需求。

2、需要购置的设施设备(从中选取)。(1)冷藏。主要包括冷冻柜、冷藏柜、立风柜、保鲜加湿器、冷藏车、冷鲜周转箱、水产池、其他用于商品冷藏服务的设施设备耗材等。

(2)陈列。主要包括陈列架、陈列柜、陈列台、柜台、陈列道具、其他陈列设施设备等。(3)打包。主要包括捆扎机、保鲜膜打包机、真空机、其他打包设施设备等。(4)结算。主要包括电脑、收银机、小票打印机、扫码枪、自主结账机、电子秤、其他结算设备等。(5)食品加工。主要包括清洗设备、面食加工设备、烘焙加工设备、肉类加工设备、炒制加工设备、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其他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等。(6)数字化赋能。主要包括视频监控设备、线上销售小程序或APP等。(7)其他辅助性施工或设施设备。

二、项目实施办法

(一)项目承办企业遴选

商务局按照项目标段采取政府招投标方式遴选项目承办企业,参与招投标的企业按照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按时参加,招投标过程中企业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准备应标材料。项目中标企业属于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承办企业。

(二)项目实施

项目标段中标企业按照商务局项目标段要求实施项目承办,承办企业按照签订的合同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后企业申请验收,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人员对承办企业标段进行验收。承办企业承办的项目必须能通过上级绩效评价验收和考核。

(三)资金使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安排项目招投标资金,中标企业在完成合同确定的建设内容后,要延续承3年的项目运营管理服务,确保项目建设运行。

三、资金拨付方式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承办企业在与商务局签订合同后,拨付30%项目进场费,按照签订的合同要求完成采购、安装并提供采购合同、完税发票后,拨付合同资金40%,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待第三方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资金另外30%,但要扣除3%的项目保证金。

2、以奖代补,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企业达到项目建设以奖代条件的,待企业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按照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资金。

永城市商务局

2023年8月30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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