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关于征集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承办企业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体系,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管理办法汇编>的通知》(豫商建[2022]31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农村消费提升扩容,经永城市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研究,报请市主管领导同意,现征集永城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承办企业。
一、征集项目承办企业条件
(一)依法在永城境内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贸流通企业;
(二)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支持方向
(一)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二)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
(三)补齐县域商业基础短板
三、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建设期至2025年12月,开工时间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后,中标企业与商务局签订的合同要求之日起计算,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建设期限,抓紧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待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及验收后,承办企业有义务延续服务三年项目的各类项目核查、审计、绩效评价等。
四、征集时间
2023年9月10日-2023年9月17日
五、 联系方式
地 址:永城市商务局市场建设股
邮 箱:ycswhwf@163.com
联系人:胡长胜138 4964 1333
侯文峰138 3707 3113
彭浩琨 182 3636 1777
永城市商务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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