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2人因传播涉疫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3-09 15:40:00 浏览次数: 次 字号:[小] [大] 8月4日凌晨4时许,我县城关镇居民葛某某先后将一条涉疫不实信息,转发其多个微信群,引起广泛关注;7时11分,城关镇居民冀某又将该条不实信息转发至个人头条号,阅读量达5000余次。此二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社会恐慌,并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因素,目前,我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葛某某、冀某予以治安处罚。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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