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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14 19:24:00 浏览次数: 字号:[小]   [大]

  2022年,永城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商丘市交通运输局、永城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面谋划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专题组织生活会、网络培训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课程,将考试成绩纳入个人年终考核。通过制度设置,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鲁大鹏担任,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书记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自上而下、齐抓共管;通过党组书记、局长年度述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

  一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程序。按照上级要求,2022年初我室对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超越制定权限、显失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修订或废止,共清理现行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继续有效8件,申请失效2件。

  二是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主抓法制工作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二级机构负责人、法制科长为成员的学法领导小组,明确了学法用法的目标和制定法治交通的规划,2022年党组进行3次法治专题集中学习, 专题学习了《行政强制法》《信访条例》。同时,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本年度采用网络化培训(微信小程序“法治教育”)党组成员、各二级机构、科室负责人及全局法制工作人员均纳入了络化培训的范围共计38人,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了每人40学时的学习任务,平时学法和考试测试相结合,针对性强,实效性好,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持续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持续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局机关及各二级机构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并增加了一名公职律师,壮大了我局的法律服务团队,并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2022年我局诉讼案件共4起,结案4起,全胜诉。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持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三项制度公布实施以来,我局积极推动,全力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拓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渠道,规范操作,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流程图,公示权责清单,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严格按照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编制目录清单,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执法决定前,在实施依据、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等方面进行法制审核,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通过严格、规范的法制审核,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2022年,我局共公示行政处罚247件,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17件,并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等。

  二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我局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政府网站体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根据《商丘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求我市拟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职权意见的函》,由我单位行使的“对擅自占用、挖掘村道的处罚”等九项职权交由乡镇人民政府集中行使。

  三是全面审定行政执法资格。根据商丘《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我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对因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原因不在执法岗位的9人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收回执法证件并进行注销。对新申请办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且考试合格后方为其办理。

  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2022年向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案件14起。时刻强调对加重处罚、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等的层层审核把关以及集体决策,减少自由裁量权适用随意性和执法的任意性。制定了《行政执法案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定》《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定》,对行政执法履职规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严格责任追究,限期落实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2022年,我局共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自查、上级抽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向省厅、商丘、市依法行政办报送优质案卷参与评查,涉及案卷200余份,反馈良好,针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全员学习,查漏补缺。

  (四)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以学习培训为抓手,着力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为进一步促使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转变、水平提升,依托服务型行政执法小程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论知识”网络培训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学习贯彻省厅印发的《河南省交通运输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及《应知应会手册》,印制成口袋书,人手一册,随时方便学习查阅。按照我市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自由裁量及控制等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培训。通过学习,转变执法人员思想,树立服务型执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建设文明、公平、和谐的法治交通的观念。

  二是突出示范引领,多举措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标兵,积极开展与本区域和本系统的“手拉手”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实地观摩、经验交流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带动示范储备单位是创建;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测试,我局推荐的三名行政执法人员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中展现出了过硬的执法能力和素质,取得优异成绩;广泛宣传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为展示我单位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举措、机制创新、工作成效等,精心制作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微视频,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以上举措在推动实现服务型执法由探索型向规范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方式变手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完善。探索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积极探索通过行政指导,促使当事人自愿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并梳理出13项指导目录清单,通过引导提示规劝约谈回访等方式教育、督促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巩固执法效果,提高法律遵从度。下一步,我局将在行政指导融入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事项中进行积极探索。规范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我局按照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试行)确定的程序,梳理出社会关注度高、方便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易发多发高发的违法风险点3处,通过网站公示、制作展板等方式持续广泛宣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系统性不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布不及时,行政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利用信息技术实现非现场执法需在实际操作中改进、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商丘市交通运输局、永城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开展持续性学习,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执法队伍机制建设,努力实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服务执法,着重在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规范运作、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全面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交通环境,为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继续努力,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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