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山湖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规定,永城市人民政府分别于2023年5月4日、5月17日发布了山湖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结合《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山湖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批复》,永城市对原发布的山湖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中的项目名称由“山湖观光大道建设项目”变更为“山湖大道建设项目”,除项目名称变更外,原公告中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永城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终审:卞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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