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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城管贴违停 额外追加罚款 私自拖车
来信人 陈** 来信日期 2024-03-20
信件索引号 202400164
信件内容
关于城市违规停车 停车位有限 到处都是收费车位 我们停车困难 城管贴条在一定时间不交为什么有追加费用200变400 交警都没有这么严格 这么高的违规停车费用  另外在车主不知情情况下私自把车拖走  我有我的错 没有交违规费用 利息太高暂时交不起 交警还给一定时间而且没有利息 城管这样做直接把车拖走这合理 合法吗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永城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03-27
办理结果

网友您好:来信收悉,经查,通过调取违法停车处理后台信息显示,反映人陈行所驾驶的豫VT***7轿车分别在永昌街、沱滨南路、花园路3次均违反规定停放车辆。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经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耐心细致的沟通,向其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城市静态车辆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表示理解和支持并现场缴纳因违法停车所产生的罚款。承诺以后遵守机动车停方便的法律法规,规范车辆停放。欢迎您继续关注永城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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